部门概况

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

来源:系统自动生成 2025-05-09 点击数:9
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统一管理全院的国有资产;负责制定学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,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,明确管理要求 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。

2.负责学院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的登记和核算,做好建卡建账;定期进行账务核对,并对资产存有、消耗情况进行动态管理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;负责学院资产年报、月报等报表统计及上报。

3.负责组织与协调学院资产的合理配置和管理使用,负责资产的调剂、保管和处置;负责资产出租出借管理,办理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的技术鉴定、评估及报批手续;

4.负责国有资产的清查及资产管理绩效评价,做好全院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。

5.负责学院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经营性资产产权登记工作。

6.负责学院校园保障用房的出租、管理费催收及经营业户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贯彻政府采购及招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起草、完善学院有关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,建立健全采购内部控制机制。

8.负责学院采购业务的管理与组织实施,督促采购执行进度,组织采购项目联合验收。

9.负责组织基建项目工程量清单漏项、错项和增项的认价工作。
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