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管理处是学院资产管理和采购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,主要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、采购与招投标工作,编报资产统计汇总表及分析说明,为学院制定发展规划及编制财务预算提供决策依据。其核心使命是保障资产安全、优化资源配置、提升使用效益,为学院的高效运转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与制度支撑。

‌资产管理处的职责覆盖资产从“入口”到“出口”的全流程管理,主要包括:

‌制度建设与政策执行‌: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,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、操作流程与实施细则,确保管理行为合法合规。

‌资产全周期管理‌:对固定资产(含仪器设备、办公家具、房屋土地、公务用车等)及无形资产(如商标权、著作权、软件著作权)实施统一登记、建账、验收、调配、使用监督、报废处置与绩效评估。

‌产权与房产管理‌:负责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登记、权属界定、配置调整、出租出借审核及成本核算,实行有偿使用机制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
‌采购与招标协同‌:统筹或协同开展教学科研设备、大宗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、招标组织、合同审核与履约监督,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、高效规范。

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
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统一管理全院的国有资产;负责制定学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,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,明确管理要求 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。

2.负责学院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的登记和核算,做好建卡建账;定期进行账务核对,并对资产存有、消耗情况进行动态管理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;负责学院资产年报、月报等报表统计及上报。

3.负责组织与协调学院资产的合理配置和管理使用,负责资产的调剂、保管和处置;负责资产出租出借管理,办理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的技术鉴定、评估及报批手续;

4.负责国有资产的清查及资产管理绩效评价,做好全院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。

5.负责学院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经营性资产产权登记工作。

6.负责学院校园保障用房的出租、管理费催收及经营业户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贯彻政府采购及招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起草、完善学院有关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,建立健全采购内部控制机制。

8.负责学院采购业务的管理与组织实施,督促采购执行进度,组织采购项目联合验收。

9.负责组织基建项目工程量清单漏项、错项和增项的认价工作。
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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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531-61326692